【部门解读】《定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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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滁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在2013年实行的《定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基础上,参考兄弟县(市)的做法,结合定远县实际,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定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审奖励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新时代、新时期的新要求。

    (三)文件起草过程:文件起草后,经县科协党组多次集体讨论后初定,征求了县教体局、司法局、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的意见,最后交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考虑目前我县青少年在市级以上的科技创新等比赛中获奖少,暂定二年一次,通过每二年一届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的评选,以奖励的形式激发全县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以达到学科学、爱科学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

    (五)主要内容:县科协和县教体局联合,每年进行1次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选出好的作品代表定远县参加市、省、国家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每二年根据2年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作品在县、市、省获得的名次进行1次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的评选工作。同时也考虑了机器人竞赛等其他教育部门认可的赛事。

    (六)创新举措:文件较过去政策提高了奖励的标准,并对“优秀辅导员”的名额不在进行限制,获奖者及辅导员优先参与本单位评先评优。提高老师参与辅导学生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热情,同时对参赛组织积极的学校也作为“优秀组织单位”表彰。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奖励和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每届经费20万元。已经2023年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落实了活动开展和经费的保障,下步县科协将高水平组织好每年一次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好每二年1次的评选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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