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城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县城管执法局。
联系人:洪家琪,联系电话:13956304634。
电子邮箱:1281804431@qq.com。
附:《定远县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县城管执法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