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2020-07-3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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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定远县统计局

    定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滁政〔201820号)和《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定政〔201820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的协同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定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79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249个,增长88.4%;产业活动单位6496个,增加2749个,增长73.4%;个体经营户50746个,增长24.3%(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

    4793

    100

    3310

    69.1

    机关、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

    327

    6.8

    124

    2.6

    其他法人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32

    21.5

    6496

    100

    19.7

    第二产业

    1281

    第三产业

    5215

    80.3

    三、个体经营户

    50746

    100

    第二产业

    7017

    13.8

    第三产业

    43729

    86.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28个,占36.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41个,占13.4%;制造业545个,占11.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495个,占40.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683个;建筑业3784个,占7.5%(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4793

    100.0

    50746

    100.0

    采矿业

    7

    0.1

     

     

    制造业

    545

    11.4

    2350

    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

    0.7

    1205

    2.4

    建筑业

    167

    3.5

    3784

    7.5

    批发和零售业

    1728

    36.1

    20495

    4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

    4.2

    4683

    9.2

    住宿和餐饮业

    73

    1.5

    3457

    6.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

    0.9

    227

    0.4

    金融业

    5

    0.1

     

     

    房地产业

    151

    3.2

    464

    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6.3

    2978

    5.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4

    2.2

    303

    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4

    1.8

    71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4

    2.0

    2320

    4.6

    教育

    214

    4.5

    128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92

    1.9

    270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7

    3.3

    769

    1.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41

    13.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310个,比2013年末增加1644个,增长98.7%;行政事业单位法人327个,增加11个,增长3.5%;社会团体法人124个,增加79个,增长175.6%;其他法人1032个,增加515个,增长99.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3508人,比2013年末增加15948人,增长23.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285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8185人,占21.8%;制造业16968人,占20.3%;批发和零售业9691人,占11.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7512人,占39.4%;建筑业11129人,占9.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564人,占7.9%(详见表1-3)。

    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83508

    25285

    120467

    51844

     

    采矿业

    2411

    434

     

     

     

    制造业

    16968

    6999

    8367

    47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14

    276

    2751

    1090

     

    建筑业

    18185

    1462

    11129

    2576

     

    批发和零售业

    9691

    4003

    47512

    2203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32

    920

    9564

    3065

     

    住宿和餐饮业

    855

    520

    9550

    50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0

    108

    521

    252

     

    金融业

    561

    219

     

     

     

    房地产业

    1617

    562

    654

    22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43

    664

    5529

    20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92

    213

    816

    2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53

    259

    114

    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72

    115

    5348

    2229

     

    教育

    7761

    3928

    528

    36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256

    1244

    665

    24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5

    493

    2067

    10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354

    268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5.78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26.64亿元。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75.88亿元(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5.78

    426.64

    375.88

    采矿业

    22.81

    12.75

    22.84

    制造业

    173.48

    112.65

    161.2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8.29

    16.34

    7.62

    建筑业

    14.33

    5.96

    30.09

    批发和零售业

    27.69

    7.68

    94.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46

    8.66

    17.49

    住宿和餐饮业

    2.64

    0.82

    2.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3

    0.02

    0.77

    房地产业

    87.01

    71.72

    20.5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81

    15.00

    5.8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6

    0.61

    2.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4

    1.45

    1.3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5

    0.17

    1.80

    教育

    14.38

    2.83

    2.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25

    2.91

    0.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2

    0.23

    2.3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2.71

    12.6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本表中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不包含金融业。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85个,比2013年末增长7.3%;从业人员20293人,比2013年末下降32.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个,制造业54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1.2%93.2%5.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8%13.8%11.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411人,占11.9%,制造业16968人,占8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14人,占4.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3.1%11.9%1%(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5

    2029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7

    241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81

    2417

     

    食品制造业

    16

    20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

    160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5

    60

     

    纺织服装、服饰业

    69

    242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5

    39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4

    464

     

    家具制造业

    11

    96

     

    造纸和纸制品业

    5

    5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

    4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7

    88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2

    15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3

    4695

     

    医药制造业

    2

    36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1

    142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1

    168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24

    38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

    25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128

     

    汽车制造业

    3

    12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

    17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

    457

     

    仪器仪表制造业

    1

    15

     

    其他制造业

    4

    2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6

    17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

    3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21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

    22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

    4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4.5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负债合计141.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73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4.58

    141.74

    191.7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0

    0.00

    0.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0

    0.00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2.81

    12.75

    22.8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0

    0.00

    0.00

    其他采矿业

    0.00

    0.00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23.34

    13.44

    37.86

    食品制造业

    2.79

    2.21

    0.5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51

    0.20

    0.60

    烟草制品业

    0.00

    0.00

    0.00

    纺织业

    0.23

    0.00

    0.15

    纺织服装、服饰业

    2.57

    0.91

    6.3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41

    0.23

    1.3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84

    1.07

    2.05

    家具制造业

    0.39

    0.06

    0.3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15

    0.04

    0.2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0

    0.06

    0.1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72

    1.01

    2.9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6

    0.09

    0.9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12.49

    79.54

    70.65

    医药制造业

    0.11

    0.00

    0.0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0

    0.00

    0.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75

    7.72

    10.9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64

    4.12

    18.0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1

    0.00

    0.0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0

    0.00

    0.00

    金属制品业

    0.65

    0.10

    1.6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2

    0.64

    1.70

    专用设备制造业

    0.35

    0.03

    0.28

    汽车制造业

    0.45

    0.26

    0.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0

    0.00

    0.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4

    0.25

    0.9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61

    0.35

    1.74

    仪器仪表制造业

    0.14

    0.03

    0.07

    其他制造业

    0.03

    0.00

    0.1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35

    0.28

    0.8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3

    0.01

    0.1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7.50

    11.24

    3.8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7.27

    2.84

    2.4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52

    2.25

    1.40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67个,从业人员181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6.7%80.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4%,建筑安装业占8.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0.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7.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7%,建筑安装业占0.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7

    18185

     

      房屋建筑业

    40

    14098

     

      土木工程建筑业

    29

    2674

     

      建筑安装业

    14

    14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4

    12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4.5%。负债合计5.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9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4.33

    5.96

    30.09

     房屋建筑业

    10.81

    4.50

    20.80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3

    1.21

    4.96

      建筑安装业

    0.13

    0.01

    0.5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37

    0.23

    3.82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728个,从业人员96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2.5%84.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1.4%,零售业占38.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9%,零售业占44.1%(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728

    9691

     

    批发业

    1061

    541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01

    19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85

    107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7

    9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

    2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7

    8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17

    135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0

    475

     

     贸易经纪与代理

    2

    7

     

     其他批发业

    58

    310

     

    零售业

    667

    4275

     

     综合零售

    103

    11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8

    58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1

    30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

    15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0

    34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2

    70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1

    45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7

    41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4

    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4.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0%35.6%。负债合计7.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30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69

    7.68

    94.30

    批发业

    18.13

    5.14

    59.5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14

    0.85

    14.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87

    0.64

    7.7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22

    0.01

    0.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2

    0.00

    0.0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3

    1.02

    3.2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08

    1.98

    25.1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2

    0.51

    6.3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1

    0.00

    0.03

     其他批发业

    0.74

    0.14

    2.22

    零售业

    9.56

    2.54

    34.71

     综合零售

    3.74

    1.01

    11.0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3

    0.59

    4.1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27

    0.02

    1.3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33

    0.06

    1.0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54

    0.08

    1.9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4

    0.31

    4.4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68

    0.20

    2.9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79

    0.19

    6.7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33

    0.07

    0.94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02个,从业人员55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6.7%31%(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2

    5518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157

    4758

     

     水上运输业

    1

    7

     

     航空运输业

    1

    33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9

    571

     

     邮政业

    13

    1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8%。负债合计8.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9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43

    8.65

    17.49

     铁路运输业

    0.00

    0.00

    0.00

     道路运输业

    11.00

    5.44

    15.31

     水上运输业

    0.05

    0.00

    0.03

     航空运输业

    0.04

    0.01

    0.07

     管道运输业

    0.00

    0.00

    0.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1

    0.00

    0.0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8.24

    3.19

    1.79

     邮政业

    0.08

    0.00

    0.28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85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2.2%、下降15.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2.9%,餐饮业占67.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0.8%,餐饮业占79.2%(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3

    855

     

    住宿业

    24

    178

     

      旅游饭店

    0

    0

     

      一般旅馆

    21

    162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3

    16

     

    餐饮业

    49

    677

     

      正餐服务

    45

    656

     

      快餐服务

    2

    1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8

     

      其他餐饮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6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0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下降6.4%。负债合计0.8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65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64

    0.82

    2.65

    住宿业

    0.30

    0.03

    0.39

      旅游饭店

    0.00

    0.00

    0.00

      一般旅馆

    0.26

    0.03

    0.37

        民宿服务

    0.00

    0.00

    0.00

        露营地服务

    0.00

    0.00

    0.00

      其他住宿业

    0.04

    0.01

    0.02

    餐饮业

    2.34

    0.78

    2.26

      正餐服务

    2.33

    0.78

    2.22

      快餐服务

    0.01

    0.00

    0.02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0

    0.00

    0.0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1

    0.00

    0.02

       其他餐饮业

    0.00

    0.00

    0.00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25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2.9%371.7%(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

    25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

    3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6

    11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

    10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8.6%。负债合计0.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7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23

    0.02

    0.7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4

    0.00

    0.0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9

    0.01

    0.3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0

    0.01

    0.37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16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

    16

     货币金融服务

    1

    8

    资本市场服务

    1

    3

     保险业

    1

    5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1个,比2013年末增长57.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7个,物业管理企业51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8%82.1%15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617人,比2013年末下降19.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14人,物业管理企业39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3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2%、下降0.75%、增长75.5%(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1

    1617

     

     房地产开发经营

    77

    1114

     

     物业管理

    51

    398

     

     房地产中介服务

    20

    93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12

     

     其他房地产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87.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2%。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86.2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5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1%41%26.7%。负债合计71.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7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7.01

    71.72

    20.57

     房地产开发经营

    86.20

    71.49

    19.16

     物业管理

    0.55

    0.20

    1.06

     房地产中介服务

    0.19

    0.03

    0.32

     房地产租赁经营

    0.07

    0.01

    0.03

     其他房地产业

    0.00

    0.00

    0.0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2个,从业人员203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1.7%6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2%,商务服务业占81.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4.1%,商务服务业占85.9%(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2

    2033

     

     租赁业

    53

    286

     

     商务服务业

    239

    17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9.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9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1.7%137.8%。负债合计14.5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1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65

    14.57

    5.81

     租赁业

    0.74

    0.13

    0.87

     商务服务业

    35.91

    14.44

    4.94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04个,从业人员109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97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2.1%、下降10.2%(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7

    970

     

     研究和试验发展

    3

    46

     

     专业技术服务业

    59

    79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5

    1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8.6%。负债合计0.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0

    0.60

    2.27

     研究和实验发展

    0.70

    0.33

    0.2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37

    0.22

    1.5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23

    0.05

    0.4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4个,从业人员85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0%、下降9.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个,从业人员206人。

     

    1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4

    853

     

     水利管理业

    56

    443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

    33

     

     公共设施管理业

    24

    282

     

    土地管理业

    2

    9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4.6%。负债合计1.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9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2亿元。

    1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94

    1.31

    1.37

     水利管理业

    1.65

    0.39

    0.6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0.92

    0.38

    0.10

     公共设施管理业

    2.37

    0.54

    0.57

    土地管理业

    0.00

    0.00

    0.02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4个,从业人员4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8.6%41.3%(详见表15-1)。

     

    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4

    472

     

     居民服务业

    26

    14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60

    287

     

     其他服务业

    8

    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7.6%。负债合计0.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详见表15-2)。

    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5

    0.17

    1.80

     居民服务业

    0.49

    0.04

    0.5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62

    0.11

    1.09

     其他服务业

    0.14

    0.02

    0.16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4个,从业人员77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1%下降4.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1个,从业人员6351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0.6%、下降14.0%

    1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教育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4

    7761

     

     教育

    214

    77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1亿元。负债合计1.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5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23亿元。

    16-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教育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1

    1.70

    2.10

     教育

    2.81

    1.70

    2.10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32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下降3.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4个,比2013年末下降1.5%,从业人员3003人,下降3.5%

    1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2

    3256

     

     卫生

    76

    3156

     

    社会工作

    16

    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8亿元,比2013年下降24.4%。负债合计0.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97亿元。

    1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68

    0.22

    0.71

     卫生

    0.56

    0.20

    0.62

    社会工作

    0.12

    0.02

    0.0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7个,从业人员9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8.8%103.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3年末下降26.7%,从业人员80人,下降17.2%

    18-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7

    995

     

     新闻和出版业

    0

    0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4

    121

     

    文化艺术业

    29

    170

     

    体育

    7

    96

     

    娱乐业

    117

    6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亿元,比2013年增长150%。负债合计0.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2亿元。

    18-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5

    0.20

    2.33

     新闻和出版业

    0

    0

    0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0.20

    0.02

    0.18

    文化艺术业

    0.10

    0.02

    0.30

    体育

    0.05

    0.00

    0.18

    娱乐业

    1.10

    0.15

    1.66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41个,比2013年末增长21.9%;从业人员9354人,增长18.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亿元。

    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41

    9354

     

     中国共产党机关

    10

    205

     

    国家机构

    119

    6157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2

    44

     

    社会保障

    5

    65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246

    701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

    259

    2182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8%

    (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1.7%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增长292.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4亿元,比2013年增长209.1%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2.0%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06个,比2013年末增长100%;从业人员2733人,比2013年末增长58.8%;资产总计5.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2%

    2018年末,全省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48个,从业人员2519人,资产总计4.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4亿元。

    2018年末,全省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58个,从业人员214人,资产总计0.37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21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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