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县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
《定远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1日
定远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结合我县当前实际,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引领,以各类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为主线,着力打造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远升级版。2021年全县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一、加快低碳能源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将减污降碳作为重要抓手,加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认真开展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建立健全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省级碳达峰企业华塑公司、泉盛公司和中盐公司,市级碳达峰企业大元能源,确定碳达峰年限和重点任务。编制我县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进一步摸清全县碳排放现状,因地制宜制定达峰行动路线(县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盐化园区管委会落实。)
2.积极探索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县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启动第一个履约周期。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告、核查及监督执法。落实省级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分级办法,推动企业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根据建成区扩建情况,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打击使用散煤等违法行为(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有效降低煤电装机比重,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替代散煤。有序发展可压减可中断非居民调峰用户,原则上不得新建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继续推动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县发改委、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
6.优化产业布局。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焦化等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不得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煤化工等项目。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我县石化、建材、酿造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或关闭退出,继续推动实施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全面落实“1515”三道防线和“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互物种、纳统管、强机制”八项举措,推动化工企业整改达标或依法依规搬迁至合规园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县经开区、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鼓励华塑、泉盛等电力行业及使用大型燃煤锅炉企业实施超净排放改造,鼓励定远光大生物质发电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华塑水泥加快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国家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砖瓦企业提标改造;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铸造、砖瓦、人造板等行业企业,开展整合升级改造示范;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确保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积极推进砖瓦、铸造等行业清洁燃料替代工程;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取缔不达标燃料类煤气发生炉;4月底前,全面摸排生物质锅炉并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进一步核查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排放。(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工业集聚区绿色化改造。工业园区推行制定绿色节能低碳环保问题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清洁煤制气中心,园区原则上不再建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引入第三方高水平、专业化“环保管家”(县发改委、县盐化园区)。
11.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5月底前,完成盐化工业园区编制“一园一策”整治方案;9月底前,完成VOCs集中整治;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年底前,完成至少一轮经开区和盐化工业园区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升级车油路船
12.大力推进“公转水”“公转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不断提高铁水货运输量和运输比例,推进既有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进程(县发改委、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推进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常态化组织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在物流园、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区,加密入户监督抽测频次。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需要,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推动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依法加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超标处罚力度。依法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杜绝排放控制区“冒黑烟”现象(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6月底前制定淘汰计划(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县生态环境分局)。
15.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加大油品和尿素监督抽测,联合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县商务局)。
四、持续强化面源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
16.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新增建筑用砂石主要依靠已设采矿权整合、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废弃石料资源再利用、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资源整合、煤矸石加工、建筑垃圾利用、区域外运、非露天开采等方式满足。依法严格审批非煤矿山新建项目,严格管控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矿山项目,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推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对现存各类露天矿山加强执法检查,实施分类处置,杜绝发生乱采滥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高城市建成区和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实施降尘考核,定期公布降尘结果,我县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县住建局、县重点处、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加快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强化化肥施用和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逐步提高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21年底前,全县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
19.强化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和烟花爆竹禁限放。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力度,常态化实施卫星全年全时段火点监测。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贯彻落实《定远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强化宣传(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应急联动管控,提升预报预警能力
20.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作用。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环境涉气标准一体化建设。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探索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综合考虑臭氧污染程度,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应急管控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以12月-次年2月为重点时段,加大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及时评估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对未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23.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成立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网格长”制度,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精细化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
24.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申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高涉气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综合治理、专项提标改造和能力建设等项目高质量开展,提升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增强帮扶意识,重视并解决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主动服务指导企业,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启动县域网格化项目建设。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县域“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定城黑烟抓拍项目、油气回收在线监控项目、拓展砖瓦、化工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在线监控范围。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铁塔高空探头、无人机航拍、走航车巡查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控预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统筹调度推进。县大气办将按照2021年度整治项目任务计划和项目清单,及时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并对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县大气办将每月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年度重点整治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预警提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大气办、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一) 餐饮油烟治理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座落地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飘香饭店 |
惠民路 |
2021年12月底 |
2 |
澳宝土菜馆 |
惠民路 |
2021年12月底 |
3 |
李记淮南牛肉汤 |
长征路 |
2021年12月底 |
4 |
七个烤肉 |
长征东路188号 |
2021年12月底 |
5 |
双塘私房菜 |
幸福东路 |
2021年12月底 |
6 |
恋乡楼 |
幸福东路 |
2021年12月底 |
7 |
卜家喜宴 |
东兴路 |
2021年12月底 |
8 |
老码头 |
东兴路 |
2021年12月底 |
9 |
荣盛菜馆 |
长征西路 |
2021年12月底 |
10 |
辣九都 |
曲阳路 |
2021年12月底 |
任务清单(二) 建筑扬尘治理重点监控
序号 |
建筑工地名称 |
监控时间(年、月) |
1 |
定远徽盐名都学府 |
2021年12月底 |
2 |
定远碧桂园·翰林苑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3 |
定远金宸院子项目 |
2021年12月底 |
4 |
定远县实验小学新校区(经开区小学) |
2021年12月底 |
5 |
未来樾2#、5#-12#、15#-24#、地下室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6 |
伟华幸福城湖畔花园 |
2021年12月底 |
7 |
定远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 |
2021年12月底 |
8 |
容大东城一品项目一期 |
2021年12月底 |
9 |
定远县棚户区改造1#地二期安置房 |
2021年12月底 |
10 |
伍诚学府(水岸花园) |
2021年12月底 |
11 |
定远县徽盐·现代城幼儿园项目 |
2021年12月底 |
12 |
科瑞·阳光里花园 |
2021年12月底 |
13 |
明发·水韵桃源10#、11#、12#、13#、地下车库(二期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14 |
明发·水韵桃源2#-9#、地下车库 |
2021年12月底 |
15 |
定远百合华庭西区二期工程(30#、31#及1#社区用房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16 |
东菱帝苑一期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17 |
定远古城7—4地块 |
2021年12月底 |
18 |
定远古城定远院子7-5地 |
2021年12月底 |
19 |
定远县经开区安置房三期二标段 |
2021年12月底 |
20 |
定远县经开区安置房(幸福小区)一期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21 |
月亮湾西苑二期1#-16#楼安置楼、幼儿园、物业用房及地下室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22 |
定远县返乡创业示范基四期 |
2021年12月底 |
23 |
中源·上东城三期66#、67#、68#楼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24 |
定远县示范幼儿园分园 |
2021年12月底 |
25 |
上东城帝景园 |
2021年12月底 |
26 |
文一桃李春风•春风苑1#、3#、5#、8#、9#、10#楼 |
2021年12月底 |
27 |
定远明发财富中心 |
2021年12月底 |
28 |
定远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29 |
经济开发区吴圩路工程 |
2021年12月底 |
30 |
定远县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双塘中学) |
2021年12月底 |
任务清单(三) VOCS综合整治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安徽赛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2021年12月底 |
2 |
安徽阳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2021年12月底 |
3 |
定远润泰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2021年12月底 |
4 |
定远县嘉恒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5 |
安徽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6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7 |
安徽艾蒂贝生物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8 |
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9 |
定远县高盛化工有点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10 |
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底 |
任务清单(四) 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定远县绿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底 |
2 |
定远县嘉恒木业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底 |
3 |
定远县诺佳建材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底 |
4 |
定远县明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9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