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文件起草过程
局相关股室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滁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征求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定远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并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污水处理率6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率不低于80%;集中饮用水水源规范化整治率不低于80%。
(二)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目标:污水收集覆盖率≥75%;出水水质达标率100%。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自然村内农户污水收集率≥60%;行政村内自然村治理率≥60%。
四、主要内容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举措,切实提升农村综合环境水平。
解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21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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