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定远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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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做实做细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新的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卫健委制定了《定远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版方案》主要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依据和工作背景

    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615号),省卫健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抓紧抓好健康脱贫领域问题查找和立行立改工作的通知(卫财秘〔2018〕566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未病先预防、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为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健康促进健康管理为手段,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依托县域医共体,做实做好“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使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让医疗服务渗透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形成“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能会诊、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的医防融合体系,群众享受到了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方案》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2020年方案的基础上,县卫生健康委征求了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残联、县医保局等1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并经实地走访调研,摸清医疗机构的服务供给能力和群众的健康需求,经反复讨论和分析测算后,并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县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脑卒中、心脏病、恶性肿瘤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偿签约服务占常住人口15%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不便残疾人和结核病患者实行应签尽签、面对面服务,力争实现全覆盖。

    《方案》主要内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三个方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及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设计可供居民自主选择的多种类型服务包,进行打包服务。签约服务共分为免费包、初级包、中级包和高级包。其中,初级包为免费服务包。中级包适用于10个类型人群,分别为所有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病人、糖尿病人、生活不便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已脱贫户“监测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员。高级服务包适用于6个类型居民,分别为有个性化需求的高血压病人、糖尿人、高血压合并糖尿病人、脑卒中病人、心脏病病人、恶性肿瘤病人,在提供中级包服务内容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化服务内容,增加了专病检查随访等服务内容

    创新举措

    ㈠取消了方案中的年度。我县家庭医生签约自2015年试点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会、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总结7个年度的签约工作,对方案进行相对固定,每年度不再常规进行调整。本次方案删除了年度,作为常态化方案。如有重大政策调整,则另行发文修改。

    ㈡调整了扶贫签约相关内容。一是修改与扶贫有关的人群分类。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意见,“14、15扶贫对象”及“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统一称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统一称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二是修改了与扶贫有关的包型适宜人群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意见,“已脱贫户”、“监测对象”统一为“中级包十型”

    优化了高级服务包总院体检项目征求了县总医院医共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委员会相关科室专家意见,对体检项目进行了优化如高级包六型(适于恶性肿瘤患者),原体检项目项目中有肝胆胰脾彩超及CT检查(单部位),根据专家意见,乡镇卫生院体检项目中已有肝胆胰脾超声检查,予以删除。基于恶性肿瘤患者易转移部位为肝脏肺部,增加一个部位CT平扫,即常规检查胸部和上腹部CT,也可根据签约居民实际情况进行扫描部位调整。

    高级包签约居民在签约后的第2天起,随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总医院收款室窗口进行挂号(自助机挂号无法享受免门诊诊查费,门诊医生也无法开具检查单)后,到门诊各诊室找医生开具检查指引单,然后到相关检验检查科室检查即可。

    明确了与签约服务挂钩的基本公卫经费的补助核算标准。方案中,明确了该经费30%与签约包型和数量挂钩,70%与履约服务项执行次数及质量系数挂钩。

    删除了县域内就诊免首次住院门槛费我市医保系统已统一切换为国家医保系统,已不支持免除县内首次住院门槛费功能,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沟通后,明确取消该政策。因此,方案中删除了与此有关的内容。

    调整了包型。将初级包调整为免费服务包,将初级包的服务项目调整为“按签约对象建档类型提供相应公共卫生服务”。

    调整了“定远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定远县总医院医共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基于人事调整,同步调整了组成人员。

    明确了乡镇卫生院体检、县总医院专科检查明细项目。方案以附件方式,按照市医保局下发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单价,根据医院等级,明确了乡镇卫生院体检、县总医院专科检查明细项目及执行价。

    调整了部分包型价格。一是调整了中级包二型(适于老年人)的价格为50元;二是调整了中级包八型(适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价格为50元;三是调整了高级包三型(适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的价格为150元。

    (十)调整了服务包中的服务项的服务频次及类别。一是“基础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包)调整为非必需完成项;二是将原中级包二型(适于老年人)的家庭巡诊由4(上门巡诊,必须完成项)+8(面对面随访,非必须完成项,但服务后享受补助),调整为每月1次均为必须完成项(均为面对面服务,全年12次);三是将原中级包一、五、六、七、九型的家庭巡诊由2(必须完成项)+2(非必须完成项,但服务后享受补助),调整为每季度1次均为必须完成项(全年4次);四是将原中级包三、四型及高级包1-6型的家庭巡诊由2(必须完成项)+4(非必须完成项,但服务后享受补助),调整为每2个月1次均为必须完成项(全年6次);五是将原中级包八型的家庭巡诊由2(必须完成项)+2(非必须完成项,但服务后享受补助),调整为每2个月1次均为必须完成项(全年6次),同步调整“督促服药”的次数由4次调整为6次。

    中级包十型的家庭巡诊服务项未作修改,仍然为4次上门巡诊服务(必须完成项),加8次面对面随访(非必须完成项,但服务后享受补助)。原因是上级对扶贫工作仍然经常会进行复核,为保证扶贫对象的服务在居民家中有痕迹,每季度上门服务一次,并留下服务记录实属必要。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领导重视到位。多年来,定远县围绕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新农合住院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的三大目标,着力解决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低、发病率高问题,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实行深化医改工作双组长制,县委书记、县长同时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县长担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协调解决政策支持、医疗设备、资金保障。

    ㈡资金保障到位。对农村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残疾人、结核病患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成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服务费、高级包县总院体检费用均由县财政代付。

    督促检查到位。为全面推进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脱贫工作,落实应签尽签工作要求,县卫健委每年都组织督查组深入乡村开展两轮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暨健康脱贫工作专项调研、督查,平时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通过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真实有效。

    打假挤水到位为了避免“只签约不服务”或者“代签”等虚假签约、履约,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将“两卡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工分制考核。通过实行“两卡制”签约、履约,确保了服务的真实、有效,二是通过督查、检查,乡村医疗机构自查,对虚假签约进行清理。要求对长期外出或其他难以履约的贫困人口,不硬性要求签约服务;对不在本辖区居住或无签约服务需求、无签约服务意愿的贫困人口,原则上不签约;对主观上有签约服务需求,但因长期外出或不在本辖区居住等原因难以履约的,原则上不签约。对已签约但实际难以履约的,经沟通协商,原则上征得对方同意和理解后进行解约,贫困人口个人缴纳签约服务费用的需及时退还;拒绝解约的,做好记录。严禁“签而不约”“为签而签”等现象发生。

    奖惩兑现到位在抓服务提供的同时,抓好绩效考核,综合运用信息平台、定期督导、现场核查、查阅台账、入户访谈等手段,突出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真实性、履约到位率、健康管理率、居民满意度,绩效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助经费发放挂钩,确保规范服务、取信于民。

    解读单位:县卫健委  联系电话:0550-216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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