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3-1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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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双方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招商引资实效,现将《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止。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 联系电话:0550-4871005;
        2. 电子邮箱:dyqyfw@163.com。      
        附件: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双方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招商引资实效,保障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和《滁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滁招商办〔20183号)等文件规定,与定远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县直单位等签订投资协议,且在协议中约定予以优惠政策的投资新建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兴办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依据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在符合兑现条件后,向县企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审定后予以奖补。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由企业向落地单位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向县企业服务中心提交的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书面申请;

    2.与定远县人民政府及经县政府同意的各乡镇、园区、县直单位等引资单位签订的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完税证明(复印件)

    6.履行协议约定情况的说明

    7.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事项。

    (二)初审。

    落地单位接到兑现申请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优惠政策兑现的意见和建议,将同意申报的企业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报县企业服务中心初审内容包括:

    1.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建设和经营

    2.申请事项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条件

    3.其他事项。

    (三)复审。

    县企业服务中心联合落地单位、引资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城发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同时委派审计单位对企业申请的奖补内容进行审计(奖补申报内容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进行审计,未约定的不予审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审计费用由县财政保障。

    (四)审批。

    在审计出具结果后,验收小组对审计结果进行会商,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表并经分管招商引资的县领导审核后,由分管财政的县领导审签对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五)兑现。

    县企业服务中心将经县领导审核、审签后的材料,汇总交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项目落地单位,落地单位负责资金拨付企业账户

    四、责任追究

    1.企业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套取优惠政策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有关优惠政策补贴和奖励取消今后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并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2.不执行本办法规定,或在执行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办理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县企业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定远县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

     

      : 李大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杜宝柱  县政府副县长

     : 康传富  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县经信局副局长

    王大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道春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周晓三  县审计局副局长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益华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少梅  县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代艮春  县城发集团副总经理

    诸立彬  县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仁权  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唐忠虎  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副主任

    各乡镇分管招商引资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企业服务中心,康传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少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或职务变化自动调整。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协调解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投资协议约定内容

    建立工作台账。县商务局、各落地单位和项目引进单位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文本管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动态掌握优惠政策兑现情况。

    (三)进行税务审核。县税务局负责对申请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的企业,缴税情况及财政贡献情况进行审核,兑现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组织审核认定。县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城发集团、县经开区、县盐化园等相关单位对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就拟兑现的优惠政策提出综合审核意见,上报县政府。

    (五)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负责依据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内容,按照县政府审批意见,审核应兑现的奖补资金,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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