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定远县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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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定远县食品品牌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滁州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21〕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按照“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做好食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县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1个,省级食品安全街区(小镇)1个,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和示范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三、措施办法

    通过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构建品牌建设环境,提升品牌支撑能力等方法,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有力有序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依托绿色食品产业链,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三是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县食安办负责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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