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定远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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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定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重点突出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远作出积极贡献。

    三、起草过程

    20201020日,定远县民政局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01214日,定远县民政局将《定远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政务分别发至各相关县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截止20201221日,各相关县职能部门、各乡镇均未提出修改意见。20201228日,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总体目标

    2025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智慧支持、医养结合、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养老服务机制更灵活、政策更完备、设施更健全、队伍更稳定、产业更壮大、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五、主要任务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规范公办养机构民营化改革。

    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强化家庭养老基础功能,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推动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配建工作,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防和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县级农村互助自助式养老示范建设。

    2.推动养老服务内涵发展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康养结合模式,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等相衔接的医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

    推进老年人精神关爱。建立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建设软硬件标准及服务评价制度。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提升老年教育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活力,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支撑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镇(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备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公园、绿地、广场等空间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乡镇、社区开设老年活动中心(室)。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对全县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负责人进行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对县、乡两级实施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志愿服务及培训的常态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专家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

    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开展多元化的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全面推进养老信息服务建设,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

    4.推动社会养老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的运用模式。鼓励社会组织采取连锁经营方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乡镇小型托老所,支持城乡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式社区养老照护活动。

    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坚持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的主体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延伸养老服务产业链。

    扩大合作交流。加强和扩大与县内外养老服务业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境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和成熟的养老经验,促进我县养老管理水平提升。

    六、创新举措

    《规划》坚持总体推动、突出重点,提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的新举措:

    一是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围绕解决居家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发展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全面建立助餐服务网络,依托三级中心、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社区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支持农村、远郊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老年助餐服务功能,积极推广发展邻里互助助餐模式。引导各类餐饮企业、外卖平台等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助餐及配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发展“自治、法治、德治+农村养老”。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整合农村闲置设施,组织农村“五老”、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志愿者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

    三是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普及社区老年健康教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四是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定长期照护服务范围、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五是推进智能养老便民服务。针对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线下办事渠道,方便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热线。开展并持续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相关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持续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免费培训。

    六是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完善县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内老年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以社区为平台、需求为指引、居家为终端,有效对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商和老年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养老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和推广适老化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载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

    七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或备案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制定养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支持各类所有制养老机构平等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和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改革创新。积极倡导养老服务混合所有制形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建机制、抓监管”作用,推动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在公平市场环境下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自我调适、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健康、可持续的社会养老发展。

    (二)强化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创新体制机制,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按职能,分工协作、联动推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服务发展的整体合力,整体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

    (三)探索多元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将养老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县、乡镇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产业,倡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社会捐赠、慈善捐助。探索设立养老服务基金等形式,形成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和分担机制。

    (四)加强监督评估。将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民政、财政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监督的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与等级评定、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等相结合,并充分运用于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监督功能。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合、齐抓共管的养老服务宣传格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国情、养老政策法规、养老服务发展重大主题、养老服务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经验等内容的宣传报道,提升全社会的养老服务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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