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定远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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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定远经济开发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

    《定远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511

     

     

     

     

    定远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批示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有效落实《定远县2021-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G328G329、江淮分水岭风景廊道、高速道路出入口、高铁道路出入口及其他主干道路沿线村庄为重点,全域开展村庄整治提升行动。完成12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44个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及省市下达我县户改厕指导任务数。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整治村庄街道环境。1)整治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做到可视外立面无乱贴、乱涂现象。街道两侧无乱摆占道现象,拆除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公厕维护。(2)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沿线,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及沿线自然村庄内七乱现象,即建筑乱搭乱建、物品乱存乱挂、柴草乱堆乱放、垃圾乱扔乱堆、污水乱泼乱倒、畜禽散养乱跑、非法广告乱贴乱画。(3)全面治理塘、库、坝、河渠等水域,全面清理村边、路边、河边、沟边四边白色垃圾。(4)分层次推进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各类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执法局)

    2.整治农户庭院环境四净两规范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庭院路面平整无积水,物品堆放有序,无裸露垃圾,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乱倒垃圾,并能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入箱。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无功能建筑,整治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和县残联负责脱贫检测户及残疾人家庭帮扶和指导)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种养殖循环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引导农户对家禽牲畜进行圈养。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机制,清理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便、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加强垃圾治理。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在对中标企业作业质量和效果上的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考核模式,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考核办法条款,做到奖惩有依据,考核有效果。进一步优化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保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高效运行,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5.加强污水治理。完善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改革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促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具体任务是:(1)完成16条黑臭水体的治理任务,分别是仓镇观寺、池河镇池河居委会、二龙乡岗镇圣庄组、二龙乡岗镇村外环路西侧渠道、拂晓乡红光村、拂晓乡红星村、能仁乡绿化村、能仁乡农科村、能仁乡朱程村、桑涧镇政府西大桥、西卅店镇政府西水沟、桑涧镇黎安村、藕塘镇回民村、池河镇池河村、连江镇李集村、吴圩镇吴圩居委会。(2)完成7个乡镇政府驻地提质增效任务,分别是:七里塘乡、能仁乡、藕塘镇、蒋集镇、拂晓乡、桑涧镇、连江镇。(3)完成8个中心村污水处理任务,分别是:仓镇杨湖中心村、大桥镇三官前李中心村、藕塘镇大梅十大户中心村、七里塘乡韩圩中心村、三和集镇山岗油坊中心村、能仁乡凉西中心村、炉桥镇姚庄十里黄中心村、桑涧镇青春中心村。(4)完成5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分别是:仓镇杨湖中心村、大桥镇三官前李中心村、藕塘镇大梅十大户中心村、三和集镇山岗油坊中心村、能仁乡凉西中心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二)扎实推进厕所革命

    新建户厕原则上一律进院入室,按照政府主管、技术监督、农户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规范改厕流程,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加大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力度,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于不能整改的列入年度改厕计划,分年度整改。建立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做到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粪污掏了有去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于3月底前确定改厕计划数,1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三)加强村庄绿化美化

    选取适宜本地土壤特性的树种,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重点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区域进行绿化,把村庄绿化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打造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景观效果。鼓励农民在庭院内植树种花,形成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营造各具特色的立体网格化的绿色居住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体现村庄特色和文化的景观园林小品、健身活动场所等,打造美丽宜居的村庄生态环境。鼓励发展农业观光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实施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工程,推出一批双微示范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四)培育形成良好习惯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加大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健康意识。开展党员文明户”“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户等评选创建活动,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将良好卫生习惯纳入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农户庭院卫生红黑榜活动,实行动态调整,促进农户家庭自觉开展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任务清单(20231—2月底)。乡镇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多规合一村庄整体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深入开展政府驻地、撤并乡镇集镇和重点村庄等90个重点区域以及国省县乡等97条重点道路的综合整治;将村庄清洁五清一改覆盖全县所有自然村庄,制定村庄整治计划表、路线图。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将具备撤并条件的村庄列入撤并计划,优先安排主干道两侧、风景廊道沿线、高速道路出入口附近的村庄。各乡镇2月底前将任务清单报县美丽办。

    (二)开展集中治理(20232—12月底)各乡镇按照区域内村庄分类,落实属地责任。人居环境示范点原则上4月份启动,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应具备道路硬化、灯光亮化、树木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适当辅以小果园、小菜园等五小园建设。政府驻地、国省道等主干道沿线、美丽乡村中心村也要同步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行,房前屋后室内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搭乱建、乱挂乱堆,无杂草丛生,基本清除无功能建筑。

    (三)加强过程监管(20232—12月底)。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强化督查、考评、调度,由县委农办牵头,县美丽办实施开展每月一次的人居环境考评,考评结果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并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

    (四)健全长效机制(20232—12月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五老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各村(社区)成立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完善推进机制,强化乡镇内考核督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镇村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班子成员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村民组长每日巡查一次,村包组干部每周巡查一次,乡镇班子成员每半月巡查一次,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巡查一次。将人居环境纳入镇村干部绩效考评,与镇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鼓励乡镇配齐配强村民组长,协助镇村抓好人居环境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投入引导、乡(镇)村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投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及一事一议、移民后扶持、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社会资本等相关资金和项目,支持实施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形成政府和群众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从而引导农民群众走向我参与、我投入、我管理的长久管理渠道。对面上其他村庄实施五清一改成效显著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三)强化要素集聚。做好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土地增减挂、土地复垦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盘活利用腾退宅基地、农村空闲地。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全域土地整治、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项目实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乡村大喇叭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鼓励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创新人居环境整治机制,勇于创造乡村治理微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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