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1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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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县委农办

    20231114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的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要求,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滁州市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方案》(滁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组发〔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配套文件和专项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1014日,县委农办与17家县直部门(涉及县委组织部(壮大村集体经济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妇联)对接,结合省配套文件和专项工作方案精神,草拟了3个配套文件和20个专项工作方案。3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工作机制》、《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机制》。省里配套文件共6个,除我县参照草拟的3个外,还有《安徽省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申报及审批办法》、《安徽省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验收办法(试行)》。经征求县美丽办、县农业农村局意见,我县省级精品示范村申报及审批办法、精品示范村建设标准、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验收办法3个配套文件参照省级方案执行,已转发至相关部门和乡镇,不再单独制定。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参照省推进小组设置,由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1025—1027日,县委农办向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征求配套文件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1031日,李文书县长主持召开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111日,县委农办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2家县直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反馈县委农办,初步形成了《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1113日,邹书记主持召开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专题会,并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委农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定远县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的相关配套文件共3个,分别是《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工作机制》、《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机制》;专项工作方案共20个,分别是《定远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23年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乡村义务教育巩固工作方案》、《2023年村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农村养老服务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县财政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实施乡村人才促进行动工作方案》、《定远县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住建领域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方案》、《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定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定远县2023年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方案》、《2023年定远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实施方案》、《2023年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乡村绿化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23年金融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23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五、恳请事项

    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参照省级文件,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

     

    附件:《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相关

    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讨论稿)》

     

     

     

     

    3个配套文件-1

     

    定远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

    工作机制

     

    为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

    一、推进小组组成

        长:王少兵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长:李文书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曹文昕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美丽办、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残联、县妇联、县城发集团、县气象局、县银保监组、县人行、县邮政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推进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刘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潇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实施全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组成及职责按定农工组〔202326号文件执行)。实施乡村产业增效行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乡村人才促进行动,培养乡村各类人才;实施乡村文化赋能行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实施乡村生态提质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乡村治理创新行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以建设彰显微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为抓手,加强多方联动、分兵把口、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建设格局。

    三、有关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推进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推进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会议由推进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请其他相关县直单位列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审议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需要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推进小组及时提出。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及时通报突出问题,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

     

     

     

     

     

     

     

     

     

     

     

     

     

    3个配套文件-2

     

    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指导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精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组发〔20238 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条 考核内容。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以下简称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美乡村中心村、人居环境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等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确保考准,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第四条 考核组织。在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领导下,由推进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分值。考核指标参照《安徽省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标准(试行)》《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主要评价指标》、《安徽省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验收办法(试行)(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组发〔20238 号))、《定远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试行)》等,总分100分。

    第六条 计分办法。参照评分标准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中心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分别考核计分。

    第七条 考核方式。采取年终考评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建设目标与面貌改善相结合。按照乡镇和部门自评、县级综合评定流程开展。

    乡镇和部门自评。各乡镇和部门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向推进小组办公室提交自评报告。

    综合评定。推进小组办公室根据自评材料,结合日常工作和实地复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报推进小组会议审议。

    第八条 考核时间。

    1.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考核。从2023年度开始考核。精品示范村建设周期23年,未建成的,每年12月底前(省级考核是20241月)对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当年考核成绩;建成后申请县级初验、省级验收,验收成绩作为当年考核成绩。

    2.和美乡村中心村考核。原则上,每年10月开始考核。

    3. 人居环境示范点考核。原则上,每年年底开始考核。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按照《定远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小组办公室将年度考核分值报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审定后,按比例折算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同时,每年按照规定对和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第十条 考核监督。对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相应扣减考核得分。

    第十一条 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将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美乡村中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年度考核得分及问题情况反馈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

    本办法由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个配套文件-3

     

    定远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我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健全完善可量化、可具象化、可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指导日常工作推进,制定我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机制。

    第一条  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县和美乡村建设督查调度工作。督导乡镇和部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第二条 县直部门联系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报送本单位联系包保情况,将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时间节点化。

    第三条 督查调度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季点评制度,以调提质、以督增效。

    第四条 季点评采取召开视频会、座谈会或现场会等方式,对照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具体任务,紧扣工作进展、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谋划举措。

    第五条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为和美乡村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问效。

    第六条 推进小组办公室适时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督查。督查主要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交办督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暗访回访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七条 督查内容聚焦和美乡村建设五大重点任务,以及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对问题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督促有关成员单位按时办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第八条 督查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也作为绩效考核的硬指标。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嘉奖;工作推进不力的,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约谈相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第九条 推进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考评,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督查调度机制,报县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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