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19 来源:定远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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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zwgk/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定远县幸福东路粮食大厦,邮编:233200;联系电话:0550-4288258;无传真)。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政务网站和政务公开的深度融合,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

    1、用权公开,我委依据“三定”规定梳理编写机构设置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态更新我委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每月及时公开我委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70条,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回应信息12002021年我委全年公开发布统计量达2116件,总体浏览量接近60000人次。2、政务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压缩办件时限,精简办事流程。我委目前已有67项政务事项进驻县政务大厅,相关事项已实行全程网办。3、立足职能,发布疫情防控和疫情公共服务信息370条,助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要求,修订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在线申请栏目,方便公众快速网上办理。全年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群众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开展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确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件。按照要求,在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列明文号、印发时间、实施时间、废止日期,并提供了在线查阅、检索和下载服务,下一步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1年度我委新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已按时限要求报备。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保密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制和办公室二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及时完善并公布部门职责和委领导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网站监督管理,认真完成年度网站工作报表,全年未审批开办相关网站。2拓展互动交流渠道,理顺网民留言答复机制,加快办理速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委办理“部门信箱”网民留言28,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3、今年以来在“两化”专栏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公交资源交易领域信息434条,其中多篇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被省政务公开网、滁州日报、中国发展网等采用。

    (五)监督保障

    1、强化责任意识。913日,我委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党组副书记康传富部署安排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2、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专题培训会议1次,继续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3落实落细任务。印发《县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部署2021年度我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到股室、到责任人,全面提高我委政务公开水平。4、严格整改落实。2021年,县政务公开办向我委反馈了4政务公开评问题清单,我委分4次下发公开考评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的通知,及时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薄弱环节:1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2、公开信息形式不够丰富;3意见征集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位于县直机关先进行列。1、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2、提高政策解读发布质量,改进发布方式,提升政策信息的贴近性。3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理收费标准,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定远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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