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zwgk/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政务大楼2楼经信局办公室,邮编:233200;联系电话:0550-42882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信息公开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全年公开发布统计量达32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法规2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5条,规划计划2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5条,人大代表建议3条、政协委员提案2条,机构领导16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19条,应急管理13条,精准脱贫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2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条,“双随机一公开”10条,招标采购16条,新闻发布6条,上级政策解读14条,本级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61条,监督保障23条等),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开展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自查活动,明确办理股室、办理责任人和办理事限,做到依法依规。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对我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设政策解读、精准脱贫、监督保障、回应关切等主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党组书记石小龙任组长,局长安华凤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文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做好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我局对新《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组织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传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了承办股室,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并要求其他职能股室配合推进,各股室确定专职信息员,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需公开的信息的要求。并将贯彻施行新《条例》工作情况纳入对股室、个人的年度考核,定期检查,确保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处、落实到人。二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为确保“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成果得到巩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要立行立改。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它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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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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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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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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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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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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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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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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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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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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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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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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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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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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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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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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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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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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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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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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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任务分解不够细化、不够具体。有的科室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主动上报意识不强,上报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深刻领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具体任务划分到个人,提高上报信息积极性,主动性。及时编辑、审核、上报政务信息。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重点做好我局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四送一服”,企业帮扶等重点领域相关内容,及时公开企业帮扶相关举措和成效信息,全面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经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