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48?type=4&action=list)——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幸福东路教体局大楼4楼417室,电话:0550-4998838,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教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体育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等事项。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种信息449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0条,通过其他新闻媒体公布246条,通过公示栏等其他形式公布23条。现场接待人数、网上咨询处理数、咨询电话接听数累计达到上千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集中在教师资格认证、教师招聘、职称评聘、政策解读、舆情回复等方面。信息公开除了通过安徽日报、中国教育报、滁州先锋网、定远县政务公开网、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外,还通过举办座谈会、开辟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信息。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加快推进“阳光”政务,将18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法律依据、内容、条件、程序、要件、时限和办事流程图等在定远县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让群众充分知晓,方便广大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我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做到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将网站(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突出公众需求,在义务教育、人事信息、教育救助、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流程,确保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便民性和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专人专职从事收发文工作,收发文电脑设置专用密码。在出文时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发,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向公众发布。对上传在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政府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部署,我局认真研学新条例集中宣讲内容,重点掌握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五个方面。学习先进单位的新条例和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学习政务公开和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思路、经验做法。根据省、市文件统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安排专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高标准推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3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文字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民生类公开栏目有待完善等。
2021年,我局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公开规范化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住建系统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提升局网站服务功能。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教体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