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0-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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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落实贯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各校的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以及滁州市委、市政府、定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和要求,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类国民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大工作站、教育考试工作中心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县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培养选拔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及师范类毕业生的调控调配工作。  

    (九)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现代教育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党团、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十五)负责普通高校考试、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生的会考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王光明

    办公地址:政务新区幸福东路

    联系电话:4998999

    咨询投诉电话:499883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箱:dyjtjwxh@163.com  

    邮编:2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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