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7 来源:定远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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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司法局大楼四楼,电话:0550-4288030,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对照新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84条。其中政策法规4条,机构设置2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2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16条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办部署的每项任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公开前审查核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坚持“谁生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合法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科技局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开要求的标准,积极推进县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项工作信息,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机构发布的问题清单,及时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信息进行查缺补漏,规范完善各类栏目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明确各股室责任;二是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查摆问题不足,强弱项促提升;三是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学习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提搞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操作技能;四是我局严格执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认真对照第三方测评问题反馈清单,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上报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定远县科技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县科技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建设,从以下三方面努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高效性。

    2.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抓好政务公开要点落实。

    3.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认真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同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3日

     定远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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