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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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
    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定远县公安局决定对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500克或者烟火剂1.5公斤,雷管15枚,导火索、导爆索15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或者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非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寄地址: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编23320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定远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定远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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