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23 来源:定远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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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滁州市定远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司法局2楼办公室,电话:0550-4288131,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我局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9条;规划计划信息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4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9条;机构领导信息3条;机构设置信息2条;财政资金信息7条;人事信息4条;应急管理信息2条;精准脱贫信息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信息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18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网上政务服务信息1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信息1条;监督保障信息6条;人事信息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共法律服务信息52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分级管理、分级审核”原则,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2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现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公开渠道建设,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优秀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将任务落实落细到局机关各科室;三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实行层层落实,逐级追责责任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022年,县司法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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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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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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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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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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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解读较少,缺少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个别股室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的方法措施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备案、清理、发布及时规范;二是精细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丰富意见征集形式,加大对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标准化推进政策解读,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四是专业化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查询服务等栏目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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