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1:08 来源: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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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长征东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电话:0550-4888626;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截止20221231日,共发布信息820条,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信息301条,“两化”专题征地补偿发布97条,国土空间规划发布105条,自然资源发布317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符合公开申请要求4件。申请人情况均为自然人,均按照《条例》要求,在法定期间内,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信息提供及获取方式,分别以邮寄、发送电子邮件、面呈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产生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公开信息严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规。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加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两化”专题栏目下,新增了自然资源”专题栏目该栏目下设有机构信息、公共服务、财政、调查检测、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国有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许可、生态保护修复、用地审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耕地保护、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出让转让、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建议提案办理多个栏目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布信息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更加方便公民的理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1. 公开制度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2. 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认真落实,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有效。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发布的每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吸取经验并将整改结果在网站内公开。

    3. 学习培训情况。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开展的培训工作,在本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4.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落实监督政策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6.4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二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比较单一三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仍不够及时,时常需要被动提醒。四公开内容的隐私性不够规范会出现敏感信息的泄露。针对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内容上需要更加规范和全面,在内容发布上规范态度和专业性,充分发挥平台和群众监督作用。

     2.公开形式要多样性充分发挥当今时代多媒体的优势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更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

    3.切实提高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及时全部公开;凡是符合申请公开的公文,符合申请全部及时公开做到及时不拖延

     4.做好公开内容的隐私性问题,公开内容涉及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敏感信息时,要及时审核发现,切实规范敏感信息泄露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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