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4:57 来源:定远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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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定远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幸福东路卫生大厦,电话:0550-4021317,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要求,我委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对照县公开办季度、月度反馈表和任务表,积极主动公开。对新开设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目下设医疗服务、科普教育、监督保障三个子栏目。对照细则,不断健全公开栏目,提高发布质量。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健康教育等栏目,更加便利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为0;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为0;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为0;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保密审查,按照“三审制”审核发布,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将公开作为对外公示窗口,突出公众需求,在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规范性文件废改立情况,及时主动发布,提高群众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和便民性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对于新增设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目,不断细化,便于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健康工作共同推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加强组织,完善机制。成立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积极参加培训,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透明度和便民性。切实抓好考评测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公开办考评反馈问题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要求,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工作分类不规范,工作比较被动公开不够及时如疫情防控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在发布信息时,各股室和二级机构协调不够。三是日常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依赖第三方测评机构和月、季度测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发布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保密审查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优化完善加强与二级机构和其他股室的沟通,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提供高质量内容并及时进行公开,以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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