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1:19 来源: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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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column/161054663?type=4&action=list)——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政务新区广电大厦、大楼5楼办公室,电话:0550-2161515,邮编:23320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等事项。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事业发展。

    (一)  主动公开方面

    1.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环保督查和问题整改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公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政策解读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做到了规范性文件解读的全覆盖。二是回应关切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政行风热线2次,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开放日活动150人次,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做好环保督察信息主动公开。

    2.决策和执行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2020年我局共公开重大政策意见征集信息7条;二是做好规划计划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公开各项工作总结、计划以及规划实施等信息近5条。

    3.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20年我局按季度汇总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做到执法信息公开全覆盖。二是及时发布机构领导、人事招聘、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招标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及时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防护工作。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常态化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我县空气日报、月报信息;同时在6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我县环境质量公报,通报我县年度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二是全面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多渠道公开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提醒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做到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将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大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流程,确保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环境质量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实现政务微信“双微”协调联动,对空气质量预警等重要信息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发布,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明确专人专职从事收发文工作,收发文电脑设置专用密码。在出文时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发,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向公众发布。对上传在政务公开网的政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2020年我局共收到县政务公开部门反馈的各类政务公开问题4批次,全部按时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组织落实好省、市、县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标准指引和相关标准规范,抓好“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对比新旧条例,梳理了解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宣传和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充分知情、全面监督。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贯彻落实新《条例》落到实处。按照新《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对照《条例》明确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力度。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56.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文字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四是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公开规范化建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二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要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污染综合防治、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工作,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件及时妥善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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