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县梦冉服饰有限公司风衣、夹克、羽绒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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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风衣、夹克、羽绒服生产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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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定远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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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定远县梦冉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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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东鸿水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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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定远县梦冉服饰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拟在定远县定城镇经济开发区兴隆路18号新建“风衣、夹克、羽绒服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于2024年1月31日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11-340123-04-05-116805;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羽绒服45万件、风衣30万件、夹克25万件的生产能力(其中含印花服装20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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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二)废水:项目网版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保洁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马桥污水处理厂处理,马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马桥河。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马桥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面料边角料外售处置,网版擦拭抹布、废油墨桶、废浆料桶、废稀释剂桶、废印花网版、污泥、废活性炭、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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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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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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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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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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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2161633 |
传真: |
0550-2161955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