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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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务信息公开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4288880。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本单位的职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公开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共公开政务信息684余条。其中,机构领导15条,部门动态121条,政策法规24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9条,行政许可类23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6条;重点领域信息483条。重点领域信息包括空气质量和水环境286条,饮用水源水质监测6条,建设项目环评86条,环境执法21条,举报投诉25条,重点企业在线监控12条,污染监测和污染减排45条,核与辐射安全2条。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请求5条,均已在时限内回复并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支出与收费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环保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县信息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2、环境保护领域的信息量不够大。

    整改措施:

    1、加大对企业、基层、人民群众等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成为联系服务对象的纽带。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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