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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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定远县统计局

     

    2023年我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统计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2023年全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聚焦服务全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民法典、刑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召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开展学法研讨交流,积极组织参加“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重点加强《监督意见》学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各项举措要求,努力把《监督意见》精神转化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自觉行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制定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落实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压紧压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制定、合同审查、意见咨询、投诉办理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解读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完成情况。

    (一)落实全面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要点情况

    1.扛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把统准统实统计数据作为全统计系统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局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管控责任,规范完善对源头数据的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2.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建立落实统计督察工作机制,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作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等相关工作,加强统计监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保障。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全过程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服务千企、综合调研、“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送法入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创新不够,学习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二是统计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有待加强。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创新普法宣传。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举办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2.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要求,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精神,加强执法与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名录库、统计设计管理等专业互联通,完善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统计监督体系,加强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融合贯通,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健全统计执法“双随机”常态抽查机制,开展常态化统计巡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4.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1+9”工程建立辅导服务、信用评级、统计信息化建设“三项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多形式组织开展专业、财税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激发基层统计活力,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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