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要求,结合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供销大厦五楼,邮编:233200,电话:0550-2163006,传真:0550-2163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县供销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定远县政府网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供销社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布本单位预、决算情况,解读相关政策等内容。2020年度,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2020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和职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坚持与供销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供销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提供、发布涉及本部门的各类信息内容,丰富了网站信息涵盖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信息网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新条例解读内容,完善修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认真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及时更新在工作推进栏目。2020年,共发布监督保障信息6条,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根据新的《信息公开条例》,县供销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要求对照《条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要求,县供销社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序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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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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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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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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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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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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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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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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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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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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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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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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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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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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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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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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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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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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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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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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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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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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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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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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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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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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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供销社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县供销社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严格信息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 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信息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信息保护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特别对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的部门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在保障信息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有亮点、有特点的为“三农”服务的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优化公开载体,确保政务公开及时高效。县供销社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信箱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四是建立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平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县供销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