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9:22 来源:定远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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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要求,结合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供销大厦五楼,邮编:233200,电话:0550-2163006,传真:0550-2163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县供销社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定远县政府网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供销社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布本单位预、决算情况,解读相关政策等内容2020年度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2020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坚持与供销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供销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提供、发布涉及本部门的各类信息内容,丰富了网站信息涵盖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信息网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新条例解读内容,完善修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认真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及时更新在工作推进栏目。2020年,共发布监督保障信息6条,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根据新的《信息公开条例》,县供销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习,要求对照《条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要求,县供销社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序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供销社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县供销社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严格信息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 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信息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信息保护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特别对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的部门文件、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人事任免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在保障信息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有亮点、有特点的为“三农”服务的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优化公开载体,确保政务公开及时高效。县供销社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信箱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四是建立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平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县供销社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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