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16 来源:定远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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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结合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县供销社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政务新区供销大厦五楼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50-2163006,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供销社持续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20条政府信息,其中,政策法规类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计划规划2条,财政资金20条。政策解读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程序、时限,提高办理质效。2023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发布。拟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强化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供销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县供销社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公示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上级、供销社本级各项惠农政策通知等政务信息。围绕政策热点主动回应,深入解读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研判起草、创新举措等要素,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县供销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工作细化到具体股室,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县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较上一年度在质量上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没有全面反映县供销社的各项业务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各股室参与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

    2024年,县供销社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1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扎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管理,确保供销业务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供销社  

    2024130

    滁州市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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