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00:00 来源:定远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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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供销大厦五楼,邮编:233200,电话:0550-2163006,传真:0550-2163012)。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定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定远县政府网等网站,及时发布本地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布本单位预、决算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2019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4条;机构设置信息5条;财政资金信息9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5条;政策解读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监督保障信息2条,精准脱贫信息3条,其他相关信息41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度收到0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供销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落实到位。日常工作中,县供销社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内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内容,丰富了网站信息涵盖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和招租交易公告、每季度中标及实施情况说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新条例解读内容,完善修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认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及时更新在工作推进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举报、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贯彻实施《条例》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 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3. 政务信息公开中创新供销社改革发展、与民互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了实施《条例》思想上的重视,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

     2.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要求各股室和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年底进行考核通报。特别加大了对供销社重点、亮点、特色、热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促进供销基层组织建设、新网工程等特色亮点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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