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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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局 内设管理机构设置2个,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和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负责本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有关行政诉讼;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负责地方气象机构建设,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组织开展气象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承担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级纪检监察、党群团、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普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施放气球活动;承担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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