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地震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16:08 来源:定远县地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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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要求,由定远县地震办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定远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布(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161054670/1109721790.html),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地震办联系(地址:定远县长征东路政务大楼2楼229室,电话:0550-4288028,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办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地震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定远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71条。其中政策法规8条,重大决策公开7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4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6条,精准脱贫1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条,行政权力运行46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网上政务服务2条,招标采购4条,新闻发布9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2条,监督保障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为0条。

    (三)政务信息管理

    2020年,定远县地震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的工作,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完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媒体管理,本部门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是微信公众号“定远防震减灾”,常态化向公众普及推送防震减灾文件、科普知识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经办机构)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部署,我办认真听讲、学习新条例集中宣讲内容,重点掌握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五个方面。聆听先进单位的新条例和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学习政务公开和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思路、经验做法。同时根据省、市文件统一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安排专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高标准推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之前起得来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公开方式的创新上。

    今后,我办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设置AB岗制度,不仅设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及发布,部门内部还应设置信息复核人员,这样不仅能够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也能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同时,我办将结合“定远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创新信息公开推送方式方法,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地震办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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