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定远县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6:45
    【字体: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定远县2023年度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地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定远县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对照落实。

    附件:《定远县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2023年12月11日


    定远县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依据 评分规则 考核内容及需提供材料
    组织领导
    10分 《防震减灾法》第四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1、有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5分)。
    2、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减灾相关工作(5分)。
    1、成立组织和专人任职文件(人员已经调整或2021年之前的文件,需重新行文)。
    2、提供会议通知、会议纪要(记录)及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总结。
    科普宣传
    40分 《防震减灾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二条。 1、制定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10分)。
    2、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20分)。
    3、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宪法日等时段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活动(10分)
    1、开展宣传活动的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活动资料、图片。
    2、各村(社区)开展防震减灾活动证明材料;
    3、普法宣传活动照片、文字证明等材料。
    震灾预防
    50分 《防震减灾法》第四十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1、结合土地增减挂等工作提升农房抗震设防水平(10分)。
    2、年度新建住房台账(10分)。                     3、新建住房达到抗震设防标准10分)。
    4、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10分)。             5、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桌面推演,指导辖区内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应急避险演练(10分)。
    1、土地增减挂等工作相关资料。
    2、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的年度新建住房台账。
    3、新建住房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图片。
    4、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及其他日常管理材料。                          5、提供新修订的地震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资料、图片。
    注:1、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占1分,按照100分制折算计分。
        2、上述考核所需材料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县地震办(县政务大楼二楼229,电话:4288028, 联系人:刘文静,手机:1836528704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