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政策解读】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张本松理事长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17:00
    【字体:打印

    定远县残联理事长——张本松作为第一解读人解读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帮助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滁州市残联等十五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残联〔2019〕10号)精神,制定定远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为210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提供不低于3000元的就业创业资金补贴。

    四、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具有我县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的贫困残疾人。

     2、残疾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形式进行创业。

     3、2020至2022年度已得到两次扶持的对象不再享受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根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二)申请申报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经开区残联负责登记并填写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报县残联审批。

     2.残疾人个人创业的,提供新创业的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资金注册证明、项目实施场所证明(相关项目的照片等)、产业扶贫项目申报表、残疾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号、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