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和年产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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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和年产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和年产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和年产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利用现有氯化氢和烧碱生产装置,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提升,达到电子级使用要求。其中电子级盐酸装置2条线,采用气相吸收法生产达到G2(UP)级,建设洁净厂房400m2,高纯烧碱装置2条线,采用沉降微滤法生产达到G2(UP)级,建设洁净厂房256m2,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使用公司前期预留用地,占地面积约25亩。

    定远县经信委于202442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341125-07-02-995052”。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已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64万吨聚氯乙烯装置、77万吨电石装置、48万吨烧碱装置、115万吨水泥装置、热电装置相关配套和辅助装置。

    现有已建工程废气排放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现有已建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工艺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接管至龙扬污水处理厂。现有已建工程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等措施处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现有已建工程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邮编:23329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0-2168285

    传真:0550-2168888

    邮箱:361272270@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1-62960181

    电子邮箱:416031146@qq.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4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华塑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和年产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环评一次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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