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以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161054681/1109726302.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扶贫开发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东附楼二楼扶贫开发局办公室,电话0550-4288168,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包括“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及专项资金等,适时进行公开。抓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能,不断规范与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对照新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5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领导活动信息15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5条,意见征集与反馈12条,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3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28条,应急管理10条,新闻发布5条,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15条,监督保障18条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学习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和要求。
申请情况: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处理情况:2020年无处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信息发布内容规范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突出公众需求,在监督保障、社会意见征集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发布信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为原则,确保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我局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有序进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设政策解读、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回应关切、监督保障、行政权力运行等主栏目。保障民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先后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信息发布员,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注重质量和实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有部署、有安排。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部署,我局认真学习新条例集中宣讲内容,重点掌握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五个方面。同时根据省、市文件统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安排专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高标准推进,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提高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持续完善,增加本部门的文件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安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信息发布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积极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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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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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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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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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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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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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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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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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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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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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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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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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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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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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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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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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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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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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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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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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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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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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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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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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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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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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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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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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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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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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形式单一,仅使用文字解读,缺乏图片、视频等丰富的解读形式;二是各股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尚待提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内容发布不及时。
针对存在问题,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要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条例》学习。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牢固树立信息公开理念,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三要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自身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领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县扶贫开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定远县扶贫开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定远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