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2:22 来源:定远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建设大厦5楼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0550-4288168,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将信息公开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对照新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7条。 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同时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标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健全“乡村振兴”专栏,科学编制扶贫领域公开目录,面向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公开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强化培训,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内容不全面。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比较明显。三是公开信息重复,更新内容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开质量。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挖深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方面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定远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