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吴圩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09 来源:吴圩镇
    【字体:打印


    附件2

     

    定远吴圩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概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 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滁政务办2021 6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zwgk/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吴圩镇政府新区大楼1楼,电话:0550-4501010,邮编:2332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112月31日,吴圩共发布信息1483条,其中乡镇本级信息发布数971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数512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定远县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工作任务分解表(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对政策文件、决策公开、财政资金等公开领域进行详细解读和责任划分,围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新冠疫情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领域信息安排各部门定期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至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包括镇政府规章、镇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解读八要素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进行解读,整理材料形成电子文稿,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统一进行公开,今年以来,共解读本级政策文件7篇。

    强化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受理并高质量办理市长信箱反馈问题2个,政务新媒体留言问题1个,省长热线反馈问题2个,“互联网+督查”反馈问题1个,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标注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标注文件的有效性等要素

    二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吴圩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今年以来,我镇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三是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的隐私保护。

    (四)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两化”平台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13个重点领域相关信息。二是建好辖区政务公开专区。今年我镇进一步更新完善了镇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村室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均配备了自助查询机、展架及宣传橱窗

    (五)监督保障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镇、村干部会议的学习内容二是把政务公开作为镇重点工作目标之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人员业务水平。以省、市、县政务公开考核及第三方机构测评反馈问题为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消灭空白栏全力抓好信息发布整改工作五是印发吴圩镇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将各村(居)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考核,镇效能办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每月一通报,督促各部门、各村(居)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存在漏项、缺项;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三是本级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重复居多。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公开信息,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不漏信息,不缺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形式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学习运用简明回答、图片图表等多样方式解读,避免解读材料内容与源文件存在大量雷同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