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吴圩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12 来源:吴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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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吴圩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吴圩镇府前路镇政府大楼1楼办公室,电话:0550-4501010,邮编:2332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镇共发布信息1741条,其中乡镇本级信息发布数1321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数420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职我镇专门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开展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增时效。文件公开前,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审查工作,按照规范要求标注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件的有效性等要素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

    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审批。今年我镇排查出例泄露公民隐私事件,镇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刻安排专职人员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删除了公民的相关隐私信息。此后,我镇将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主动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严禁将涉及国家隐私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我镇新增了自然资源栏目,内含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我镇今后将继续做好乡镇“两化”平台建设,继续完善14个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有效推进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二是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吴圩镇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六)明确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将其提到政治高度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强基础重投入。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吴圩镇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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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肯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识程度不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随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气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采取相应对策:一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不定时抽查各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对信息公开滞后不及时的予以通报。三是拓宽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我镇工作量大、公开任务多,将增加政务公开人员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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