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定远县炉桥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4341102,邮编:23329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以来炉桥镇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定远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1〕58号)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务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切实抓好各部门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炉桥镇现下辖25个村(社区),常驻人口8.2万同时县盐化工业园也坐落在炉桥境内,是农业大镇同时也是工业重镇。我镇重点领域信息兼顾民生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发展,2021年炉桥镇政务公开信息共计发布民生类信息500余条,企业招工、人事类信息100余条,疫情防控类信息100余条。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本年度共计发布乡镇本级信息787条,“两化”专题 信息共计发布492条,突出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2021年我镇共计发布政策性文件信息23条,并就其中8条做好政策解读。特别是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民生工程类文件作出详细解读,突出我镇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三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是政务信息传达的难点,如何打通政务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是一个难题。我镇依据各村(社区)的为民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专区并设立专员25名。并在18个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政务信息查询机,将村级公示栏的内容同步更新至查询机首页,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的信息查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走深走实。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统筹做好当前“两化”十三个领域以及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等七个栏目的信息公开,突出做好疫情防控、就业、教育、医疗、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优先公开群众关心事项。
二是按照三级审核原则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各部门、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归纳收集政务信息初次审核后汇总至政务信息发布专员二次审核,再由分管领导三次审核签字后,进行网上公开。
三是做好舆情管理。针对当前网络上的舆情动态,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辟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镇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按时参加县政府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便民性和可读性。
二是扩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覆盖面。在镇为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建设标准配备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机、查询电脑、政务信息纸质刊物、政务公开申请表等极大的提高了政务公开质量和为民服务能力。我镇下辖25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政务公开专区并设立村级政务公开专员负责信息收集公开以及设备维护,其中18个村(社区)配备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机。打通了政务公开信息的“神经末梢”,让政务信息触及广大村级群众。
(五)监督保障
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每月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打造“阳光政务”,接受大众监督。对于上级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能够按时保质的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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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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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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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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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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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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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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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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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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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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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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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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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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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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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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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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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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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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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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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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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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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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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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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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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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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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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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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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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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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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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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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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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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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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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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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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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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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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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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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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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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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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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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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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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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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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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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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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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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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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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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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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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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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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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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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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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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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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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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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今年来的多次整改中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一些部门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工作材料收集以及需公示内容的敏感性不足,出现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的现象;二是公开人员变动较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工作人员变更容易出现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稳定;三是基层工作负担较重。“千根针一根线”,基层乡镇面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拆迁安置和各项目标考核任务等等各项工作,往往身兼数职,沉下心来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公开工作时间较少。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压实责任,定期调度提高各部门思想认识,相对固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轻易更换公开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人员负担,合理分工协作,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1年定远县炉桥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炉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