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张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19 来源:张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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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县张桥镇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要求,由结合我县张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public/content/1110004598)——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张桥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安徽省定远县张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2162198,邮箱:zqzdzb123@163.com,邮编:2332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义务教育、自然资源、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应急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美丽乡村、筹资筹劳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办事处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2022年,没有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镇及时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确立,重新公示;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安排专人进行个人隐私信息排查我镇自202211日至20221231规范发布信息3221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全年未新增目录功能。在年初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刘相军镇长为组长,韩河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1. 公开制度、工作推进、学习培训等情况;

    2022年我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组,即同各个部门的骨干成立工作群,召开张桥镇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要求各部门及时将我镇需公示的材料发放至工作群中,再由党政办工作人员李梦圆负责审查材料,分门别类的将汇总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2.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针对各部门的材料汇总发放情况,以月为单位,由刘镇长在群里对部门专员进行表扬和批评,形成向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三是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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