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塘镇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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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藕塘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及相关政策汇总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

    (一)加强防止返贫监测。一是通过集中排查。5月在全镇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聚焦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其他所有农村人口,共排查10668户42709人,其中脱贫户1379户、监测对象58、其他一般农户9231户,累计排查问题发现各类问题4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通过预警信息反馈。根据县级部门预警信息反馈676条,通过村干部和网格员逐户核实,形成调查报告,符合条件的农户做到应纳尽纳。三是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可以根据家中张贴的申报明白纸扫码,也可以通过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12317/12345等途径申报

    目前,全镇脱贫户1370户,3764人,监测户97户,335人(其中已消除风险监测户49户,157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48户,178人)。(截至12月20日:2023年新识别33户129人,目前正在申报15户56人,在进行数据比对)。

    (二)落实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按要求张贴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动态调整村组网格员,目前共有129个网格,129名网格员。

    (三)大力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一是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方面。截至目前,全镇2023年已批复实施衔接资金项目3个,批复资金3300万元。1、藕塘镇回民村、大杨村、马刘村、仁和村食品加工项目:2023年3月16日中标,中标价1348.223989万元,3月29日开工,7月30日竣工验收,10月11日审计决算,审计价1323.311036万元。2、藕塘镇崇山村、大谢村、大徐村、冉周村食品加工项目:2023年3月16日中标,中标价1348.762703万元,3月29日开工,7月30日竣工验收,10月12日审计决算,审计价1285.029475万元。3、藕塘镇周王村、下马村两村联建食品加工项目:2023年3月3日中标,中标价275.698092万元,3月17日开工,6月14日竣工验收,8月21日审计决算,审计价271.645432万元。是在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方面。已完成对2013-2022年建成的扶贫衔接资产的确权工作并持续产生收益,无需要处置的资产

    (四)开展2022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认领25个问题,制定48条整改措施,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8月10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11月开展入户排查,排查脱贫户1371户,监测户87户,重点人群182户。结合各级督查反馈问题,建立四类12条问题的“四项清单,确保各类问题见底清零,截止11月底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产业帮扶。2023年已申报413户次,申请补贴43.0038万元。

    实施就业帮扶。1、藕塘镇共有公益类岗位356人(其中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开发239人、资产收益分配开发公益岗位48人、人社局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9人)。2、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目前共申报501人次,补贴标准300元/人,补贴金额15.03万元3、无就业帮扶帮扶车间。

    实施教育帮扶。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97人次,14.55万元。目前,秋季雨露计划83人次,12.45万元。

    (四)实施社保兜底帮扶一是全镇低保共1834人,其中脱贫户891人,监测户88人。二是全镇特困供养223人,其中脱贫户157人,监测户3人,其中。三是全镇残疾人共1723人,其中脱贫户618人,监测户34人。四是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特困供养等重点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实施消费帮扶。帮助农户和企业销售农产品,鼓励干部和机关单位购买产品合计8257元。

    (六)实施金融帮扶。全镇共办理小额信贷206户,贷款金额752.5万元;办理小额信贷贴息229户,贴息280490.77万元。

    (七)实施健康帮扶。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过渡期内,我县实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185”政策:“1”是指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以100%资助,“8”是指对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按80-90%定额资助,“5”是指对监测人口的个人缴费按50%定额资助。我县2023年具体资助标准为:对特困人员、孤儿和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给予35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1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175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75元,其中: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全部享受175元资助,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享受人员名单由村“两委”和村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2、大病保险政策  过渡期内,我县实行大病保险“505”政策:“50”是指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居民下降50%;“5”是指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全部提高5个百分点,无封顶线。3、医疗救助政策  过渡期内,我县对重点人群实行医疗救助“876”政策:“8”是指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特困人员按不低于80%比例救助,“7”是指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5%比例救助,“6”是指监测人口按3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低于60%比例救助。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居民因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依申请享受医疗救助。4、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政策  申请门诊慢特病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病种的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检查、化验、手术记录、特殊治疗记录等资料),其中六种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携带相关材料到定远县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即时办理、办结。其他门诊慢特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请,卫生院根据病种、鉴定标准、病历资料进行初审,送到县医保中心组织专家鉴定评审。5、家庭医生签约政策  除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不含脱贫户)外,对其他有诊疗需求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面对面服务,享受中级服务包(十型)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由县财政代缴。对长期外出人员或其他难以履约的,不硬性要求签约服务。注重履约服务实效,重点加强对已签约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慢病患者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中级包十型)服务内容:公卫项目。按签约对象建档类型提供相应公共卫生服务。 家庭巡诊。每季度上门巡诊访视1次,一年内可增加8次不同月份面对面随访各1次,访视内容每季度测量血压1次。一体机检查。村卫生室每年提供1次尿常规、血糖、心率、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压、体温、血脂检查。超声检查。肝、胆、脾、胰,女性增加子宫、附件检查,男性增加前列腺检查。生化。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在签约居民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增加胸部X线检查。

    (八)防贫保险政策

    1. 参保对象。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自愿参保,每年定期动态调整,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不含脱贫户)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2. 保障水平。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3. 保费来源。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包括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50%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90%予以补贴;购买自选项目(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在30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30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

    (九)危房改造政策

    对现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和D级(整体危险)且符合危房改造认定条件的农户,通过开展危房改造措施,保障住房安全。1. 保障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同时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2. 补助标准。重建房屋户均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不低于0.6万元,具体以省市文件及当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内公布补助标准为准。

    户厕改造政策

    我县对农村户改厕实行以奖代补,对外地有住房、不具备改厕条件或者三年内有搬迁拆迁计划的村庄农户暂不纳入改厕范围。充分遵循群众意愿,由农户申请改厕,每户奖补到乡镇1600元(其中蹲便器和水箱150元),由乡镇统筹奖补改厕农户。户厕选址,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卫生要求,原则上要“进院入室”。新建厕屋,由县住建局提供高、中、低三种不同类型厕屋设计图纸供群众选用新建;有厕屋的,结构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拆除、重建;提倡将结构完好、安全可靠、闲置不用的附房改建成厕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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