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34 来源:池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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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结合池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河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50-4806210,邮编:2332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精神,主动公开我镇产生的政务信息。截至2023123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7条。及时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工作动态、镇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本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项列出。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最新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我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开发布信息注重隐私,涉及居民隐私信息,做好加密处理后,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管理。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 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信息公开公信度。三、深化平台建设,把握信息公开权威性及时性。四、着重于政策解读,办理部门信箱,发布社会热点政策,主动回应关切到位。

    (五)监督保障

    1. 一是党委委员刘宾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镇长凌焕德为组长,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点、具体工作依据,并把相关资料录入系统,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岗,保证工作的项利开展。

    2. 是做好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信息员业务技术培训,同时定期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致检查,结合省、市、县网站抽查工作,及时进行全面自查,积极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发布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机制,明确了三审制度,一审镇信息发布员、二审镇党委委员(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三审镇党委副书记,做到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政府部门多、信息广且杂有些信息文件提供不及时或遗漏,有的目录不能及时更新

    (二)改进情况

    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促进各部门信息传递,建立健全信息提供、收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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