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三和集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1:37 来源:三和集镇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三和集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安徽省定远县三和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4968080,邮箱:52789389@qq.com,邮编:23324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坚持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目录,提升公开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3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其中其中乡镇本级信息发布数1125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数4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三和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信函收到个人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申请人要求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结合各级检测反馈的问题,根据最新目录规范内容要求和整改重难点建立问题台账,对各公开栏目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补缺补差、充实完善,对所有内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整改。组织专人对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涉密公开内容认真进行隐藏化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露个人信息,保证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全面杜绝了泄露个人隐私和公共涉密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互联网公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它公开信息等子栏目。二是政务公开栏公开。在镇政府大院内设有公开栏,专门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三是集中公开。利用三和集镇便民服务大厅,采取墙上悬挂、摆放展板、发放传单的形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最新政策的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镇组织各部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要求认真核对梳理了政务公开内容,通过培训和实践,安排专人定期报送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分类别及时公开。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六)狠抓工作落实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将其提到政治高度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强基础重投入。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和集镇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不够强,存在有较多可公开信息公开不及时。

    2.信息发布的规范度有待加强。信息发布表述不规范、格式不规范、信息来源错误等问题偶有发生。

    3. 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水平和回应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 努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学习能力,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提升信息发布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2. 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工作。拓宽信息收集、发布渠道,第一时间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信息发布,为群众梳理出完整、准确、清楚的政务信息。

    3.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图解,漫画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定远县三和集镇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