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三和集镇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4:40 来源:三和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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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切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准确和实效。现将三和集镇2022年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我镇各股(室)账务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深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加强统筹做好产业兴镇。

    (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城乡市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资金发放通报,其他保障救助信息根据工作实情进行公开、社会事务(按照工作进度进行公开)梳理细化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服务信息。抓好全镇上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至镇办公室,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更新。最后在重点工作上多下功夫,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针对各类专项资金较多,我们将严格按照月、季度和年度的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报表、台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分配结果公开公示。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镇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三和集镇门户网站管理。做好三和集镇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确保网站更新及时。

    (三)规范三和集镇网站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三和集镇网站页面布局、栏目设置,完善网站查询服务功能。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

    五、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推进服务公开。推动“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发展,将实体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延伸。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领导。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办公室牵头主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推进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政务信息统一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三统一”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提升培训效果

    强化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瑞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三)狠抓工作落实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化,并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将其提到政治高度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强基础重投入。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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