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三和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11 来源:三和集镇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三和集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三和集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4968080,邮编:2332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3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加大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其中乡镇本级信息发布数862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数55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规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三和集镇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3年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现象,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化建设三和集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利用镇和村公示栏、LED屏等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四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仍有滞后,公开内容质量仍需提高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所欠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三和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