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主要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ingyuan.gov.cn/zwgk/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永康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定远县永康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4404010,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永康镇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精准脱贫、财政资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人口与计生、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履行法定职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能,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全方位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镇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对照新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分解任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镇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与反馈、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减灾救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改水改厕、垃圾治理、征迁补偿等热点焦点问题共发布327条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学习掌握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及时、准确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分类整理,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发布员及时发布到网上,最后由信息审核员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到县政务公开办学习,按照标准设置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便民性和可读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镇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部署,我镇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集中宣讲内容,重点掌握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整体思路、主要变化、内容解读和新的要求等五个方面。聆听先进单位的新条例和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学习政务公开和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思路、经验做法。同时根据省、市文件统一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安排专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落实责任,制定方案,高标准推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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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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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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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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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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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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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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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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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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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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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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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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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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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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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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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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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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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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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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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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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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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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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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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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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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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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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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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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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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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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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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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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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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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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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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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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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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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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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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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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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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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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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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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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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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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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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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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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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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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的意见重视还不够、研究还不深;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够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镇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创新公开形式,采取图片、漫画、公众号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强化公开成效;四是重点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推广工作,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办事服务场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永康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