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1〕6号)要求,由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大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大桥镇府前街大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50-4766012,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8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信息28条;政府领导信息11条,机构职能信息59条,决策公开信息15条;政策解读3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信息3条;行政权力类信息16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04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3条;政府会议类信息17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7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类信息9条;人事信息5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2条;财政资金7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210条;监督保障类信息67条;人口与计生信息3条;就业创业信息3条;农业农村政策信息26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类信息17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类信息4条;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信息6条;筹资筹劳类信息3条;美丽乡村信息4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42条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02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两化”信息614条。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信息15条;征地补偿信息21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5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21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7条;扶贫信息102条;救灾信息41条;食品药品监管新18条、就业创业信息152条、社会保险信息50条、社会救助信息100条、户籍管理信息27条、义务教育信息35条。已公开的两化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大桥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大桥镇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部门联动责任。大桥镇明确统战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一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工作情况给政务公开信息员,做到部门联动不脱节,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地见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大桥镇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科学设置了信息查阅区、政务服务台等多功能区域。通过摆放定远县人民政府公报及最新政策的形式,提供查阅服务台、打印机等方式方便群众学习查阅。二是通过大桥镇先锋网、村村通广播和村民组沟通群等新媒体,将广大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的同时,提升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度和信任度。
(五)监督保障
大桥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主动回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每月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评测整改情况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差异化考核,截止到目前,我镇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我镇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分管领导余委员及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培训会主要是进行文件解读,部署工作要求。并指出当前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晰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注意事项,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同时,2021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愿意接受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截止目前,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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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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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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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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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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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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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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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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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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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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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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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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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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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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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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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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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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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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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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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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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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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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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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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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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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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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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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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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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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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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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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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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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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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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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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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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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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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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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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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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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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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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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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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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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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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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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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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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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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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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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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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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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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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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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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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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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变动频繁,特别是今年因为换届,我镇人员变动较大,工作人员队伍变动很大,导致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稳定,工作交接不畅,影响工作开展质量。二是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知晓率不高,参与度低,公开内容阅读量低。改进情况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建立AB岗轮岗制度,在政务公开信息员岗位上,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A岗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工作时,由B岗接手,确保工作交接不断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动员镇村干部分享转发,拉横幅、设置LED显示屏等宣传方式,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定远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