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七里塘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8:51 来源:七里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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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七里塘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定远县七里塘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七里塘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定远县七里塘乡人民政府,电话:0550-4350082,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定远县七里塘乡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文件精神,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关注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加强政府政策解读。全年政务公开共发布信息885条,乡镇本级信息发布516条、“两化”专题信息发布3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性文件废改立2022年无新增规范性文件,无废止规范性文件。二是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七里塘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涉密不上网”,全年未发布任何涉密敏感信息。三是排查个人隐私信息开展公开信息个人隐私排查行动,涉及个人隐私事项均予以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无新增目录、功能等。均按照现有目录公开,但公开信息质量经过严格把关审核,公开信息质量明显提高。我乡以以服务便民为宗旨,将乡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七里塘乡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齐全,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涉农资金和群众关切。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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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及时性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域信息为能够及时公开,部分科室不能够及时公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要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形成制度,分类明确每月信息公开的时间段,确保及时发布。

    本级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当前政策解读的形式还停留在文字解读的阶段,形式不多、不生动。今后,我乡将在本级文件解读领域做文章,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形式,一目了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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