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16 来源:定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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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定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由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ing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城东新区民政大厦2楼办公室,电话:0550-4020504,邮编:233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围绕《定远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政办秘〔202272号),2022年我局无牵头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事项,在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截至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101余条。按照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申请的各项程序,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行政复议0条行政诉讼0条投诉举报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推进会等培训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有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公开规范性文件,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0加强政务网站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改等方式,及时发现出现的表述错误及泄露个人隐私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对照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栏目,充实各项栏目内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在完成要求任务外,广泛宣传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相关政策,增加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丰富性。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得到有效加强,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得到了提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每月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和第三方机构测评及时整改,并做好下个月的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公开机制,社会评议较好。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因多项业务较为敏感,无法正常对外公布。

    (二)改进情况

    定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多次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提升了业务意识和业务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积极公开信息。二是加强敏感度,对于敏感性较强的严格把控,做好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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