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医保局2024年3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定医保执罚决字〔2024〕第02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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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定医保执罚决字〔2024〕第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定远县总医院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医保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安徽省医保局于2021年11月10日-12日对定远县总医院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限价收费、药品超限定条件支付等违反医保管理规定问题。2021年3月14日县医保局对县总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对县总医院违规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康复评定违规金额817659元处以2倍罚款1635318元,2024年2月18日,县财政局要求我局按规定对少处罚的违规金额6294354.86元进行处罚并立行立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你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及行政处罚违规金额3147177.43元处2倍6294354.86元行政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1日

    处罚机关:定远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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