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

    发布时间:2018-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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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理用电业务时,应主动向客户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

    2)客户递上资料证件时,应双手接过并致谢。认真检查证件,递还证件时,应将证件的正方朝向客户并再次致谢。

    3)请客户填写登记表或签名时,应将资料端平,正方朝向客户摆放在客户面前,用标准手势示意;向客户递送笔时,应将笔头递给客户,笔尖朝向自己。

    4)为客户填写或录入资料时,应与客户保持交流,请客户确认每一项内容。

    5)受理客户交费时,应双手接客户递来的款物,唱收唱付,并向客户致谢。

    6)受理客户业务时,如遇另一客户来访,应遵守“先接先办”原则,向其点头示意,并请其稍候,优先完成正在受理的客户业务。

    7)接到同一客户业务较多时,主动帮助其合理安排办理顺序,提高办理效率。

    8)其他柜台等待办理的客户较多时,应主动提示客户到本柜台办理业务;为已等候较长时间的客户办理业务时,应礼貌致歉。

    9)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制度相悖时,应向客户耐心解释,争取客户理解,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客户过于激动时,宜由专人接待并做好解释工作。

    10)业务受理完毕,相关记录请客户确认无误后,并主动询问客户是否还有其他需求,并告知其业务下一环节应提供的资料。柜台设有服务评价器时,应主动邀请客户对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11)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停止办理业务时,在征得当班负责人同意后,列示“暂停服务”标识牌。

    12)临下班时,对正在处理中的业务应办理完后方可下班。下班时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应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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