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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0 17:01 发布机构:能仁乡 来源:能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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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定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50-402055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0-4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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